入会指南

一、会员条件

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会员均为单位会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所需的学科、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本会服务内容

副会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免费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副会长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 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研究与决定。

() 代表本会参与社会活动,并主席台(或前排)就座,担任主持人或主讲人;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形象的机会。

() 免费在本会会刊《节能与投资》内页刊登企业广告(1次,1P)。

() 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

()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专家“VIP”座谈会。

() 获得协会授予的副会长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先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常务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活动。

() 优先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如在本会举办的论坛上作主题发言,在专题培训班上演讲。

() 获得协会授予的常务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惠享受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联谊活动。

() 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学术论坛活动。

() 优先在本会会刊上发表企业或个人文章。

() 参加本会组织的企业创业辅导、企业成长工程、企业融资上市、职业经理人职业水平资格认证、质量管理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培训活动。

() 获得协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 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的公共活动。

() 参加驻穗领事馆组织的商务活动及文化活动。

() 参加本会年会活动。

()《节能与投资》上可刊登企业信息。

() 免费获得我会内部刊物《节能与投资》(双月刊)。

() 在我会的网站上刊登企业信息。

() 享受本会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参加会员联谊活动。

() 商务计划、公共关系、资产评估、信用担保信息咨询。

() 获得本会提供的担保公司、贷款机构、投资伙伴、企业诊断等推介服务。

() 赴省内外参展活动信息咨询。

(十一) 赴国外培训、参展活动信息咨询。

(十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评选表彰活动。

(十三) 参加本会组织的产学研、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品推广和新闻发布等交流活动。

(十四) 享受本会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信息服务,并通过本会渠道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企业呼声。

(十五) 获得我会授予的单位会员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会员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请您参阅以上资料,如同意成为我会会员,请填写会员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我会秘书处,我会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第三、会费标准及用途

(一)本会每年按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主要用途:

1、《节能与投资》的印制;

2、会刊制作;

3、证书制作;

4、本会日常事务办公费用;

5、支付部分会议费用等。

(二)会费标准参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会费的收取标准制定。请直接向我会索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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