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指南
一、会员条件
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会员均为单位会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所需的学科、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本会服务内容
副会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免费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副会长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 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研究与决定。
(二) 代表本会参与社会活动,并主席台(或前排)就座,担任主持人或主讲人;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形象的机会。
(三) 免费在本会会刊《节能与投资》内页刊登企业广告(1次,1个P)。
(四) 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
(五)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专家“VIP”座谈会。
(六) 获得协会授予的副会长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先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常务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活动。
(二) 优先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如在本会举办的论坛上作主题发言,在专题培训班上演讲。
(三) 获得协会授予的常务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惠享受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联谊活动。
(二) 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学术论坛活动。
(三) 优先在本会会刊上发表企业或个人文章。
(四) 参加本会组织的企业创业辅导、企业成长工程、企业融资上市、职业经理人职业水平资格认证、质量管理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培训活动。
(五) 获得协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一) 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的公共活动。
(二) 参加驻穗领事馆组织的商务活动及文化活动。
(三) 参加本会年会活动。
(四)《节能与投资》上可刊登企业信息。
(五) 免费获得我会内部刊物《节能与投资》(双月刊)。
(六) 在我会的网站上刊登企业信息。
(七) 享受本会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参加会员联谊活动。
(八) 商务计划、公共关系、资产评估、信用担保信息咨询。
(九) 获得本会提供的担保公司、贷款机构、投资伙伴、企业诊断等推介服务。
(十) 赴省内外参展活动信息咨询。
(十一) 赴国外培训、参展活动信息咨询。
(十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评选表彰活动。
(十三) 参加本会组织的产学研、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品推广和新闻发布等交流活动。
(十四) 享受本会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信息服务,并通过本会渠道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企业呼声。
(十五) 获得我会授予的单位会员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会员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请您参阅以上资料,如同意成为我会会员,请填写会员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我会秘书处,我会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第三、会费标准及用途
(一)本会每年按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主要用途:
1、《节能与投资》的印制;
2、会刊制作;
3、证书制作;
4、本会日常事务办公费用;
5、支付部分会议费用等。
(二)会费标准参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会费的收取标准制定。请直接向我会索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