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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外资企业注册管理处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办理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合同);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企业设立、减资、合并、分立和注销须公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依据: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和《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标准:
1、开业注册登记费标准
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份不再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2、变更登记费标准
①各种变更登记按每户100元收取
②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份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3、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予受理的登记申请,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领取证、照。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或无法当场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者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接收材料凭据》,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需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准予登记的,于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证、照。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包括原申请表等一套材料)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9*发起人协议
10*筹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第3项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单一投资者的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毋需提交“合同”。
5、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6、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法开业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核对;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出具。
7、第6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产生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8、第7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需先经房产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备案。
9、第8、9、10,项仅限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10、第11项仅限适用于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企业及基金管理公司。
第12项经营范围中不需经过前置审批的毋需提交。

联系电话
85596566-3703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受理窗口
一楼受理大厅

办事网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诉电话
85596566-3710

投诉处理时限
按照市局规定的投诉处理时限办理

备注
有关申请材料的要求以申请书上的为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5号广东机械大厦12楼 电子邮件:APGEI@163.net
电话:020-38863542 传真:020-3884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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