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纪委监委:及时发现纠正“打白条”“打折扣”等问题(2019.6.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年9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但为什么在该年度考核中仍被评为称职等次……”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工作人员在省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对241名省管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当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今年3月至5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涵盖了全省9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2个扩权强县试点市纪委监委和40个派驻(派出)机构,以及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33个省属高校、25个省属国有企业纪委。

  “个别单位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不规范,该宣布的未公开宣布;个别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吉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011个,追回违规发放奖金近150万元。通过“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边查边改、有错必纠,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延边州对处分决定宣布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等问题立行立改,补充州管县级干部档案材料31份,上缴违规发放工资奖金14万余元。

  “针对近两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处分归档、职务工资变动等环节,省纪委监委在这次检查中修订完善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受处分人单位需要逐一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执行情况报案件审理室。这既对我们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又保证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延边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海燕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工作脱节;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限时报告制度,所在地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年底前将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职务变动、工资调整等情况书面报送作出处分决定机关;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定期组织开展抽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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