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粤中小企函〔2017〕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要求,请你们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推荐 

  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附件2)的要求做好本辖区的推荐工作。每个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可推荐1个,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可推荐2个,于3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见附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三份报送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 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3月3日


(联系人:张一超,电话及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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