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6〕10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引导先进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见附件),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我省节能机电设备(产品)及能效之星,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请于7月5日前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
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6月12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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