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第三届国际(广东)节能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64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办将作为此次节能展的指导单位,积极支持配合省节能协会节能展招展招商等各项工作。请各地节能(经信)主管部门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积极参加政府节能形象区展示,发动本地区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参展参会,并及时将参展企业情况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省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前两届节能展的成功举办提供大力支持,请有关企业、单位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届节能展的举办,积极参展参会,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节能协会联系。
广东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3月1日
(省节能协会联系人:沈贞文,电话:13570524808、020-38847505,传真:020-38847360,E-mail:zggdjn@vip.163.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