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负面清单缩减力度或超预期 多领域限制有望再放宽(2019.6.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日益临近。《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正在密集开展调研,调整完善新版负面清单内容,为清单的发布做最后冲刺准备。业内预计,即将发布的负面清单将在2018版基础上再做出较大幅度缩减,多领域限制有望放开。

  “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说。

  她说,对于负面清单来说,关键在于“精简”二字,对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规定,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负面清单的“减法”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大。2013年,上海自贸区实施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共有190项限制措施,现行的2018版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只剩下了45项,全国版负面清单也只有48项,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并且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和时间表。

  其中,在汽车领域,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在金融领域,目前已经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也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已有的全国版和自贸区版的负面清单的开放力度已经很大。”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接下来的重点应该是细微处着手,把能放开的领域全部放开,放开程度力争最大化。

  最大化的边际如何掌握?白明认为,还是需要在全面深入掌握相关领域情况的前提下,给出尽可能精准的测算。

  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已在上海等地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等外商投资进展。此外,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商务部条法司联合举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培训座谈会,详细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要求,听取各地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进展及有关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各地也在分头对新版负面清单的出台实施做准备工作。6月12日,甘肃省发改委召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视频培训会,详细介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修订要求,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

  2019年清单修订将围绕“精简”关键词展开。记者了解到,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更多的开放措施可期,届时将有可能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另外,去年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的一些开放举措,比如,在种业、油气、矿产资源、增值电信、文化等重要领域开放的尝试,也有望扩大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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