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宣传推广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二○一六年63号

  为了宣传推广一批技术力量雄厚、服务质量好、效果明显、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级技术示范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技术服务的能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加快实现技术对接,我委决定开展省级技术示范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宣传推广工作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组织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发现先进、捕捉亮点、挖掘典型,并利用相关主流网络和媒体,将省级技术示范平台全面快捷地推广到广大中小微企业。 

  二、工作内容 

  根据各地市、各单位推荐的省级技术示范平台,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实力雄厚、服务成效突出、市场认可度高的省级技术示范平台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归纳其发展路径,并利用相关主流网络和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一)实地调研。结合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省级技术示范平台进行实地调研,深挖典型案例,分析和总结示范平台服务模式和发展路径。 

  (二)编印宣传册。将实地调研发现的典型案例和亮点平台编印成宣传册,发放到各地市和广大中小微企业。 

  (三)媒介宣传。在相关主流纸媒和网站发布宣传文稿。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从事大型企业或政府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四)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聘用合同、项目委托合同、推广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86000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推广费、委托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17:00(共5个工作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技术进步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王丽娟,电话:020-83135804;电子邮箱:wzx_s@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3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8日

来源: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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