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以及2017年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6〕2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6〕123号)部署,继续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根据《关于提前做好2017预算编制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6〕92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函〔2016〕64号)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以及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项目库建立完成后,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将基于项目库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申报条件
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获得2016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资格的企业。
(二)通过国家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含首批通过的25家企业)(见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平台发布的企业名单及编号)。
(三)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资格的服务机构。
二、2017年贯标试点企业推荐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鼓励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互联网+”试点企业、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入库项目推荐申报,采集入库信息。
(二)2017年贯标试点企业统一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不限,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重点企业申报,优先从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与诊断企业中遴选推荐。已获国家或省试点企业不再参与推荐。
(三)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入库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送贯标试点企业信息采集表、推荐表(见附件2)和申请材料(见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附件:1. 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信息采集表
2. 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3. 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联系人:高亚华,刘婷,电话:020-83134276、83134279,电子邮箱:gdxxhtj@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25室,邮编: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