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另类“食物银行”:资源不浪费 台湾无饥饿

2009年,台中曾发生过一起全家烧炭自杀的惨剧,由于丈夫因案入狱,失去家庭经济来源的妻子,带着三个孩子走上绝路……赶来协助后事的红十字组织发放站站长陈建业,看着地上仅剩的新台币37元硬币,不停流泪自责,并由此发起食物银行,希望用一份食物,避免这样的家庭走上绝路。 

民间自发救助行动 

所谓食物银行(Foodbank),主要是通过团体及私人捐助,为经济困难人士提供暂时性食品支援,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岛内在2011年正式成立了“台湾全民食物银行协会”,并在2012年成为全球食物银行组织的第24个会员,该协会设有专门的仓储中心,以“资源不浪费,台湾无饥饿”为目标,通过爱心志工、爱心车队的协助,向失业者、低收入者免费发放必要的食物。 

事实上,作为救助弱势群体的有效方式,食物银行在台湾社会已风行多年。比如著名救助团体“基督教救助协会”也在2011年成立了“1919食物银行”,大力宣传“每餐捐一分使别人吃饱(更快乐),自己只吃九分饱(更健康)”的“1919饮食理念”,鼓励更多人每月认领一包“1919食物包”,帮助全台湾156万户弱势家庭。

截至20132月底,全台湾已经设立了300个“1919食物银行”,分布在6个区域。

这些食物银行共资助了3350个弱势家庭,每两个月发放一个价值2000元左右的食物包,里面包括米、面、奶粉、食用油、酱油、罐头、肥皂、牙刷等基本民生用品,仅2012年就送出了2万多包。2013年,他们希望将资助范围扩大到3800个家庭。除了发放食品外,食物银行的服务志工至少每两个月还会家访一次,对弱势者进行慰问、精神支持。

官方有意引导推动 

在民间自发行动的同时,台当局“内政部”随后也开始有意识地推动食物银行机制,协调地方政府通过设点储存管理民间捐助物资,定期或机动发放,或与便利商店、餐厅合作印制“食物券”,让弱势家庭及急难饥民可获及时帮助,并减轻物价上涨造成的生活冲击。

据“内政部”提供的数据,台湾22个县市中,目前已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兰县、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等18个县市办理“食物银行”,协调慈善团体及公所设立164处据点,储放管理白米、面条、罐头、奶粉等民间捐赠物。  

以运作最见成效的台中市食物银行为例,当地有27个慈善会、志愿服务队、庙宇和教会等发放点,负责台中市29个行政区的发放,每个月发放给失业家庭、紧急个案等约2000个家庭、超过8000人受惠。台中还首创以便利商店形态经营的实体食物银行,改变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模式,让受助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就近领取,希望更贴近弱势民众的需求。 

推动“专法”促健全发展 

在推行食物银行方面,岛内各县市政府与民间团体都行之有年,但实行方法不一,也没有“专法”规范。今年4月,林佳龙、陈节如、林世嘉、丁守中、杨玉欣等朝野“立委”联合提出“食物银行法草案”,希望“政府”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建立全台性信息管理系统,健全食物银行的发展。

林佳龙指出,台湾目前的“社会救助法”,以金钱援助为主,但救助金存在被挪用或用于买烟酒甚至毒品等弊端,食物救助有走上未来社会救助第一线的必要。

台中红十字组织台中支会总干事陈甫表示,食物银行能改善因饥饿造成的犯罪。 

但许多企业不敢捐赠物资,怕吃出麻烦来,他因此建议,善意捐赠者应“立法”保护。

根据这项草案,台当局应建立全台性的食物银行管理系统,协助管理与妥善运用各食物银行物资,并补助或奖励提供食物银行的个人或机构。民众捐赠给食物银行的物资可以有限制地抵税。官方应主动收购民间季节性过剩的水果、蔬菜等物资,经由食物银行发给受助户。灾害发生时,食物银行募集的物资,应立即供应给灾民与救灾人员;灾害现场物资供应超过需求时,再转赠给各食物银行。

不过,也有民间团体担忧,“食物银行如由‘政府’主导,将会侵蚀民间资源。”台湾的食物银行很早就由民间在有效运行,“政府”如果大举干预,可能降低民间团体的资源和活力。因此,希望“政府”做最好的支持者,但不必出台太负责的规范,避免成为“麻烦的干预者”。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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