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已于20104月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拟进行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本工程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是连接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型跨海通道,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自香港?石湾至珠海、澳门口岸间的跨海桥梁、隧道、人工岛工程;香港口岸、珠海和澳门口岸;以及香港连接线、珠海连接线和澳门连接线等。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建设范围为:东自粤港分界线起,西至拱北/明珠附近的海中填筑的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止,采用桥岛隧组合方式,全长约29.6公里的桥岛隧工程,以及珠澳口岸人工岛上的大桥管理区和设置在珠海连接线洪湾立交附近的管理中心。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交通安全设施、综合管道、预留预埋设施、供配电、照明、通风、火灾检测报警联动、消防、结构健康监测、景观、供水、航空障碍灯、环保节能、防雷接地、排水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服务及相关专题研究。

3、投标方式

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形式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及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对投标人的资质及经验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自2003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13000米以上连续公路桥梁的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至少包括供配电和照明系统,完成时间以通过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自2003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23000米以上公路隧道的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至少包括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等系统,完成时间以通过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自2003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累计200公里以上(其中至少1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至少包括通信、收费、监控等系统,完成时间以通过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的时间为准。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0 9 28日至9299:30-11:0014:30-16:0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及能够证明其达到本公告最低经验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基础设计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凡无法提供经验证明资料或虽提供经验证明资料但未达到最低经验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招商与投资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地   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东门 

邮政编码: 519015

人: 方先生   戴先生

电   话: 13660120861   13660120851

传   真: 07563292082

上一页:--暂无--
下一页:--暂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5号广东机械大厦12楼 电子邮件:APGEI@163.net
电话:020-38863542 传真:020-38847360
Copyright @ 2004-2008 APGEI,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73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