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指导产业转移:不走盲目招商老路

      9月6日,《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要求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并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意见》直指当前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弊端:行政力量干预产业转移,不根据当地资源等实际情况盲目招商;部分地区招来污染企业,大规模上马高耗能企业;以及重复东部地区所走的产业转移老路。
此外,为进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引导和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和科学承接,国务院承诺,将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忌盲目承接产业转移
     《意见》开头便强调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四条基本原则”。其中一条即为: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这十二个字,是对目前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出现的诸多弊端提出的警示。
河海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奇洪则表示,现在各地政府对于产业规划一哄而上,并没有根据当地的资源等实际情况来制定产业战略,“连一些乡镇也在发展新能源产业”。
      对于奔波各地的“招商办主任”而言,目前在中西部地区,招商和产业同质化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在政绩GDP的驱使下,各地招商时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并制定出宏伟的招商蓝图。
      不过,部分地区已经意识到,将产业转移的机遇同本地资源特色优势相结合,才能保证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安徽省来安县驻江苏常州招商办负责人林雪峰认为,只有有针对性地招商,发挥出自身比较优势,才能在引资大战中先发制人。
      林告诉记者,其在常州的招商对象,主要针对硅能、LED等新能源、新材料,轨道交通、汽配与机械制造,建材、物流等可与来安县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的产业。
      在承接转移的具体产业建议上,《意见》亦指出,中西部地区主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加工贸易等产业,实行错位发展。
      据安徽省芜湖市方面提供给本报的材料显示,2008年,该市利用省外资金仅371.8亿元,但到了2009年就达到575.6亿元之多,并且计划到2015年实现1800亿元。
      根据芜市发(2010)7号文件的内容,该市计划重点吸引汽车和零部件产业、工程机械产业、电气设备产业集群、水泥设备产业集群、环保设备产业集群、大型铸件产业集群、沿江石化产业基地、精细化工等31个重点领域。这其中,不少是承接的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
      六大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为进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引导和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和科学承接,国家将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六个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我们这边的人力资源成本,比长三角地区大约低30-35%左右,部分行业甚至低50%。”林雪峰表示。
      但林同时认为,很多东部地区享受到的政策,中西部还没有享受到,仅有人力成本优势是不够的。
      安徽省社科联、江西省社科院的多位学者均对记者表示,从现实层面来看,土地政策支持对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而言,意义最大,其次是财税与金融政策。
      由于大量工业项目迁徙到中西部地区,使地方的工业与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而国家土地调控又非常严格,所以地方对土地政策释放的需求非常大。
      针对地方用地指标紧张的问题,《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并特别强调“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尚不清楚的是,《意见》提出的用地指标的年度增长幅度到底是多少。事实上,由于地方过度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增加的土地指标仍然不够地方规划。
      不久前,湖北省襄樊市违规设立深圳工业园一事即遭国土督察部门的整改查处。该工业园的设立正是为了承接珠三角等地的产业转移。令外界惊讶的是,园区规划的3万亩用地指标居然是襄樊市3年的总用地指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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