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优质投资环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充分利用经济特区试验权、立法权等有利条件,自行规划建设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进一步推动汕头新一轮的产业大集聚、劳动力大转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概况

今年3月,省正式批准汕头市自行规划建设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同意整合认定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其中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并以“园中园”模式进行管理。在省第三批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竞标会议上,获得省竞争性扶持资金5亿元的支持。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是以工业经济带为空间载体,依托汕头保税区及广澳、海门港区,在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对工业经济带现有工业园区进行整合,建设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建设面积21.84平方公里,分广澳、濠江、海门、潮南等四大片区。分两期实施:一期开发用地9.67平方公里为已完成征地手续的用地,主要分布于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河浦工业区的西部及南部、海门及龙虎滩沿海片区的东部及南部,以及保税区与广澳港。二期开发用地12.17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海门及龙虎滩沿海片区的西部、河浦工业区的东部及北部、保税区及广澳港区的周边用地。园区中远期的拓展,将以一、二期启动建设的工业片区为龙头,完成工业经济带的全面建设发展。

汕头市自行规划建设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预测工业园达到规划规模21.84平方公里后,工业总产值可达542亿元,年实现税收超过42.5亿元,吸纳就业人数25万人左右。形成布局科学、设施完善、要素齐全、产业配套、主导产业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滨海工业新城”。

二、加快园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在推进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过程中,我们通过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扎实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努力为全省实施“双转移”战略探索新路子,在全省推进“双转移”上发挥试验、示范、带动作用。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园区建设顺利进行。为切实加强对园区的管理和开发建设,建立了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园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还成立了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及办公室,办公室与汕头市工业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对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我们专门制订了《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府〔2009〕26号)、《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府〔2009〕28号)、《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准入条件》(汕府〔2009〕27号)、《加快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汕府〔2009〕34号)等多个政策文件,指导和扶持园区的发展。

二是科学规划,做好开发建设准备。我们完成产业转移园的《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并全部获得批准实施。另外,我们制订了相关具体方案,对园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打破行政区域的束缚,同时结合工业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加强协调,实现滚动发展。

三是落实建设资金,建设效益园区。我市产业转移园将利用省5亿元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向金融机构贷款30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目前中行汕头分行已向我市出具了总规模30亿元的授信总额;建行汕头分行与我市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四是落实建设用地,保障园区建设的土地供给。对园区用地实行政策倾斜,优先安排园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产业转移园面积21.84平方公里全部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9.67平方公里完成征地,已开始启动建设;12.17平方公里已纳入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现开始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

五是明确产业布局,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我们坚持“规划引导、因势利导、集约发展、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等原则,根据产业转移园各片区的特点,重点承接珠三角、台湾等地区的产业转移,形成产业差别和互补,构建以电子信息业、装备制造业为主,纺织服装业为辅的产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移园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相关配套产业和产业链,实现辐射带动粤东经济社会发展。

六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配套。规划建设园区内的河浦生活配套服务区、龙虎滩综合配套服务区等,加快建设产业转移园的生活、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物流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市临海、临港、临台的优势,以及港口、码头、铁路、公路、通信和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实施保税区“区港联动”,在产业转移园设立出口加工和保税物流中心,实现优惠政策和功能叠加,形成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贸易等完备功能。建设研发平台,在园区范围的濠江片区、海门片区分别规划建设轻工装备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创新服务平台。

七是落实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措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环境准入制度,确保有污染排放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产业转移园首期处理能力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力争在今年6月份动工。加快产业转移园内外部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为进园企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实行“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推行“零收费区”的做法,除国家、省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为园区企业提供用电、用水、用工、用工培训等服务。建立产业招商导向机制,努力引导产业对接工作。

八是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园区道路建设。根据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的需要,加快启动疏港大道、安海路、河浦大道、河中路等连接园区道路的建设。疏港道路是濠江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的主干道路,是保税区、广澳港连接324国道和深汕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道路长约9.23公里,宽60米;安海路长约9600米,宽50米;河浦大道长约9100米,宽度100米;河中路长7800米,宽度60米,合计投资约18.76亿元。目前,上述道路的项目设计、立项审批、土地调整和征地折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建设疏港道路,连接河浦大道和安海路,可以将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河浦片、广澳片、海门片连成一体,完善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主干路网,充分发挥保税区和广澳港对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促进作用。

九是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全力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我市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对台前沿优势,依托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整合园区中的台商投资区、南山湾石化区和河浦中心工业区,规划建设汕头台湾产业园区,作为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基地。汕头台湾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和承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等产业,建设成为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区,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打造新亮点,为汕头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发挥带动作用。年初,市委、市政府组团专程赴台湾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目前,我市正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对汕头台湾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抓紧与台湾有关部门、高新园区、行业公会研究协商,通过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做到边洽谈、边规划、边招商、边建设,全力做好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工作。

  十是做好融资计划,保证融资工作良性运转。为加快对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建设,适应银行对融资主体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确定由市工业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组建汕头市工业经济带投资建设总公司,负责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的融资工作,负责园区开发、园区管理和投资代理服务等。建立了资金“借、用、还”的循环使用体系,融资主体同时作为园区土地征用、出让的主体,落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归还的土地来源。在贷款银行开设园区土地出让收入专户,全部优先用于归还银行到期贷款的本息,由财政部门、融资主体实行封闭运作,共同监管,保证融资工作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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